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科室职责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22-01-04   字体:【

综合科

   联系电话:0832-2343073

   办公地点:内江师范学院行知楼B304

   科室职责:


1.参与制定或修订综合管理科相关文件、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有关科技政策的宣传、解释及落实工作。

2.负责科研启动专项费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3.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社科联、科协的日常事务。

4.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维护及管理。

5.负责处内档案资料的归档以及综合性科研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印章管理及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办公室内部日常事务和内外联络工作;各类专家的推荐上报工作。

7.负责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网页、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的管理工作。

8.负责科技资源调查、教育部的年报统计、科普统计等其他综合性数据的协调、汇总及上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0832-2343373

办公地点:内江师范学院行知楼B305

科室职责:



1.参与学校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有关科技政策的宣传、解释及落实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检查、结题及验收工作。

3.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个人)的合同(协议)登记与管理工作。

4.负责年度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统计工作;开展学校纵向科研发展情况的调研、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协助做好全校科研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协助其它职能部门完成涉及纵向科研项目的审核和认定工作。

6.负责本科室相关科研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服务与学术交流科

联系电话:0832-2343137

办公地点:内江师范学院行知楼B309

科室职责:



1.统筹管理学校各类学术会议。

2.统筹管理学校各类学术讲座。

3.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

4.参与学校的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有关科技政策的宣传、解释及落实工作。

5.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检查、结题及验收工作。

6.负责学校横向科研项目(个人)的合同(协议)登记与管理工作。

7.负责年度横向科研项目统计工作;开展学校横向科研发展情况的调研、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协助做好全校科研绩效考核工作。

8.负责协助其它职能部门完成涉及横向科研项目的审核和认定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果管理科

联系电话:0832-2343373

办公地点:内江师范学院行知楼B305

科室职责:



1.参与制定或修订成果管理科相关文件、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各级各类评奖政策等的宣传、解释及落实工作

2.负责期刊、出版社分级目录制定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与科研成果(个人)相关的合同的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管理系统成果认定和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

5.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工作。

6.负责全校科研绩效考核工作。

7.负责科研成果的审核和认定工作。

8.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申报、保护、数据统计以及知识产权信息的发布。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

联系电话:0832-2345160

办公地点:内江师范学院行知楼B308

科室职责:



1.参与制定或修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相关文件、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等;负责有关科技政策的宣传、解释及落实工作。

2.参与制定或修订科研平台团队建设及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的申报,以及建设运行协调工作。

3.协助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科建设;组织各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遴选、申报、论证、经费管理、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及负责学科建设的咨询工作。

4.督促各级科研团队的日常管理、考核与建设工作。

5.参与制定或修订学校研究生培养规章制度、培养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统筹协调有关研究生教育与教学的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宣传、政策解释、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助学金核算及发放工作。

7.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培训及考核,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库管理等工作。

8.统筹协调“申硕办”相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校地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电话:0832-2345160

办公地点:内江师范学院行知楼B308

科室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成果转化与应用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规章管理制度。

2.负责建立成果转化与应用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协调和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4.负责校级与地方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对学校与地方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考核。

5.负责校地合作需求信息的搜集和发布,学校社会服务专家与企业对接洽谈的联络和服务;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各类校地合作。

6.负责学校与地方共建社会合作与服务平台的联络工作。

7.完成国家和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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