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色培育项目及依托学院:
2016底立项的学科建设特色培育项目建设工作已开展一年,根据建设要求,学校将对此批特色培育项目(具体详见附件1)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8年3月,自我总结阶段。各自项目根据自己制定的建设任务书或计划书进行总结,逐条检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二阶段:2018年4月9日前,准备、报送材料阶段。各子项目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学科建设特色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第三阶段:2018年4月中下旬,学校评审阶段。
二、中期检查内容(按类别进行)
1、“学科队伍建设类”和“科学研究类”子项目在自己制定的任务书中抽取不少于40%的任务作为中期检查指标,且此40%的任务均可量化。
2、“学科基地类”:建立正式基地的须有签订的正式合同、基地合作的具体内容及开展工作的初期成效。
3、“人才培养模式类”:提交制定的相关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须包含课程结构、学分方案、实践等内容。所提交的方案可为初稿,但应具有完整结构。
三、中期检查规则
1、材料初检: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若不齐全,将不接收检查。
2、数量检查:根据各项目制定的任务书,按要求抽取相应数量提供检查。
3、提交学校检查小组。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子项目所统计的建设成果须是2017年内(2017.1.1-2017.12.31)本项目组成员的成果。
2、《内江师范学院学科建设特色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中建设成果的支撑材料,只报送复印件1份(专著除外,专著须报送原件),并按列出的“中期检查内容”顺序装订。
3、《内江师范学院学科建设特色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和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4、请于2018年4月9日前将《内江师范学院学科建设特色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一式三份)和相关原件或复印件(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新行政楼10楼1004室),电子版发送至刘德会办公自动化。
五、中期检查结果的使用
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时的意见,此批特色培育项目,以鼓励培育为主,中期检查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按校学术委员会的要求,一律取消建设资格。
在自查和准备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专此通知
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