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建设)学科及依托学院:
2014年立项的应用数学等5个校级重点(建设)二级学科(名单见附件1)建设周期已于2017年12月结束,根据《内江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内师院发〔2012〕96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5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进行结项验收。结项验收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大事件,是衡量相关二级学院学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也是学校开展下一轮校级重点学科或特色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重要参考。因此,各重点(建设)学科负责人及依托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8年3月底-4月中旬,自我总结阶段。重点(建设)学科组要参考《内江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内师院发〔2012〕96号)和各年度考核表,对照《内江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建设任务书》进行总结,检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尤其是要对以下三方面的工作进行梳理:一是本重点(建设)学科的总体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和达到的水平,特别是取得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二是经费的使用情况;三是重点(建设)学科建设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第二阶段:2018年4月23日之前,准备、报送材料阶段。重点(建设)学科组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填写《内江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2)。
第三阶段:2018年5月中旬,学校评审阶段。
二、结项验收程序
1.预审。学校将请校内、外专家对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成果进行初步审查。
2.现场答辩。包括两个环节:一是重点(建设)学科负责人做汇报总结,采用PPT方式,时间为10分钟;二是提问和答疑,时间为5-10分钟。(另行通知)
3.评审。重点(建设)学科结项验收评审组专家根据重点(建设)学科现场答辩情况和建设成果进行综合评审。
三、报送材料要求
1.重点(建设)学科组填报《内江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结项验收报告书》时,请注意参阅该报告书中的“填表说明及要求”;相关数据要与各年度考核表中的数据一致,若有不同之处,请单独说明,并提交相关变更材料。
2.重点(建设)学科组所统计的材料须是3年建设期内(2015.1.1-2017.12.31)本重点(建设)学科队伍成员的成果。成果须与学科建设方向高度一致,非此方向的成果均不能纳入。
3.考虑到3年来建设材料的原件较多,对《内江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结项验收报告书》中所填“教学和科研情况”表格中数字的支撑材料,只报送复印件1份(专著除外,专著须报送原件),并按该表顺序依次列出各项目的目录清单,复印件按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清单(见附件3清单模版)包含内容如下:
(1)科研项目须含项目名称、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等内容(仅限市厅级及以上项目,此项报送项目立项文件的复印件);
(2)科研论文须含论文名称,期刊名称、核心级别、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时间等内容(仅限中文核心D类及其以上核刊,此项报送复印件,复印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若在学校图书馆CNKI、维普等数据库中能下载的论文,打印出来即可,不需再交复印件);
(3)专著须含专著名称、作者、出版社、时间等内容(此项报送原件);
(4)获奖须含获奖名称、获奖等级、颁发单位、获奖人(最多5人)、时间等内容(仅限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此项报送复印件,复印获奖证书等);
(5)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须含专利发明或软件著作权人、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名称、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号、获批时间等内容(此项报送复印件,复印获专利证书等);
(6)推广应用或技术转化须含推广应用或技术转化项目,推广应用或技术转化单位,时间等内容(此项报送相关证明);
(7)艺术作品展须含作品展名称、展览单位、时间,地点等内容(此项报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等);
(8)参加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须含参见会议名称、参加人、主办单位、时间等内容(此项列出清单即可);
(9)承办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须含会议名称、主办单位、时间等内容(此项列出清单即可)。
(10)培训进修、实践实训锻炼及获得相关资格证书须提交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4.对《内江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结项验收报告书》中“经费使用情况”表格中的“平台建设费”一项,请依次列出建设情况的清单,清单含如下内容:
(1)资助建设学科基地的名称、时间;
(2)维护或购置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时间等内容;
(3)图书资料:若是专著,须含图书名称、出版社、数量、购买时间;若是期刊,须含期刊名称、数量、购买时间;若是报纸,须含报纸名称、数量、购买时间等内容;
(4)软件购置:名称、数量、购买时间等内容。
5.《内江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结项验收报告书》中涉及的清单和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四、提交材料时间
请于2018年4月23日前将《内江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2)(一式三份)及报告书中涉及的清单(附件3)和相关原件或复印件(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新行政楼10楼1005室),电子版发送至刘德会办公自动化。
在自查和准备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专此通知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3月30日
关于开展2014年立项的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清单模板.doc
附件2: 内江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结题验收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