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告及管理办法
1. 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链接网址: 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e2d046601903aa369d10278
2.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链接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9668616018968b144b00011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正式受聘于境内高等学校、党校、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人员,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非中级非博士学位人员,不具备条件),在站博士后人员和省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亦可申请。其中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22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22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在职博士可以从受聘单位或就读学校申请,须征得导师同意。
三、限项规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后,不能再参与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不是负责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 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3.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4. 在研(2024年7月22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5. 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6. 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7. 立项后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或者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四、资助额度与研究时限
1.资助额度: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研究时限: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一经获准立项,务必严格按照计划时间执行。
五、申报安排与时间要求
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学校2024年度省社科项目申报总体安排为:(1)申请者在申报系统上传提交初稿电子材料,校内外专家评阅提意见建议;(2)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上传申报系统,学校审核;(3)申请者从系统导出申报终稿,打印报送纸纸申报材料至学校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学校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其组织申报各环节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初审材料填报
2024年7月15日下午17:00前,申请者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电子版申报书和活页,系统开通后,请从系统下载,请以系统下载的为准)通过申报系统(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http://221.236.28.126/))网络提交,学校将对提交系统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阅,提意见建议。逾期未完成网络提交的,学校将不再找专家对材料进行评阅。
(二)初审意见反馈
2024年7月20日前,学校将对提交初审材料的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经校内外专家评阅后,将意见建议反馈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将根据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三)项目系统填报
2024年7月21日前,项目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活页》等。(申报系统在2024年7月22日17时截止,逾期关闭,无法申报和修改,因学校还需对项目形式审核,因此,请申报人尽量提前1-2天将项目提交申报系统。)
(四)纸质材料报送
2024年7月24日上午12:00前,申请者将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成员均需要签名,填写申报书封面“项目编号”,报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B305室,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打印5份纸质材料,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统一盖章报送;《活页》不报送纸质材料,但必须在申报系统填报上传。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书》中“四、经费概算”,请申报者认真阅读最新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有关要求和研究需要合理规范预算。
2.《申报书》中“六、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申请人通过计算机再填写“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3. 申请者请勿删减和改变《申请书》、《活页》模板的任何文字和形式,填写内容仅在模板后,对照条目逐条填写。注意《申请书》中“填写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研究基础”以及“表后说明“等。
4.注意《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与《活页》论证的一致与区别。《活页》论证条目中加入了“研究基础”,研究基础有别于《申请书》中的研究基础,不能出现有关信息,请查看论证《活页》表最后的“说明”。
5. 预期成果后面的字数单位“千字“,例:如果预期成果为3万字研究报告,应该填写“30”。
未尽事项,请查阅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项目申报公告。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2343373,19882141655
邮箱:sfkyc@163.com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