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9〕130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详见附件(申通通知网站链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的支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将另作安排,申报通知另行下发。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特别提醒: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申报,同样会对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做限制性规定。
四、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评审书》请以申报系统当前版本为准,以前版本无效。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注意: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间接经费比例为总经费的30%,不可调整。同时,应根据预算表的说明详细填写相关各科目的预算依据。
5.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3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学校社科处审核确认后统一上传教育部社科司。请各位申请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上传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
2.《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教育部将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六、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时间
| 申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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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开始
| 各单位须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摸底拟申报教师情况,填写《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情况摸底表》,在9月6日前各单位汇总报送科技与学科建设处1001室。同时,跟踪、跟进拟申报教育部项目教师的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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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前
| 各单位务必在9月20日前通过各种形式(现场会议、网络评审、通讯评审等)组织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预审预评,给出修改建议,反馈给申报教师。并于9月20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再评审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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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前
| 项目申请人,应根据学校组织的评审论证情况,对申报书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并在9月25日18:00前,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版。请严格在9月25日前完成上传材料及提交,以便学校审核,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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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申报的其他有关事项,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2.专项项目申报参照上述申报工作安排和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2343373,电子邮箱:sfkyc@163.com
附件:1.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内江师范学院教育部2020年度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情况摸底表
1.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2.内江师范学院教育部2020年度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情况摸底表.xls
以下为项目申报通知网页链接,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3.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