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关于2018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刑事法治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陈志军   点击数:   日期:2018-09-06   字体:【

校内各单位:

2018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刑事法治专项课题”申报指南》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省发布(通知见http://www.scskl.cn/shekezixun/tongzhigonggao/31276.html)。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法律问题和法治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全面提升我省法学学科研究水平,为“治蜀兴川”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二、课题申报组织和管理要求

“四川刑事法治专项课题”属于省级课题,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此次课题研究任务重、时间紧,要求自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结题材料,不得延期,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本次立项总数5项,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课题须按照《2018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刑事法治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要体现时代特点,着眼于当代中国国情和四川省情,提出的结论要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前瞻性。申报课题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三、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含正处)以上行政领导职务。

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规划项目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

审查合格的纸质《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专项课题申请书》。《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2018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刑事法治专项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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