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陈志军   点击数:   日期:2018-02-24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4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资助额度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1)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10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限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三、申报办法、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18年2月14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

5.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均为2018年3月5日

6.材料报送要求:《申请评审书》(全表)纸质件2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陈志军; 联系电话:2343373,13890544201;电子信箱:sfkyc163.com。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doc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2月23日

版权所有:内江师范学院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邮编:641100  邮箱:sf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