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深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的意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四川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17年硕士学位授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西部地区高校在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时,申请条件可降低20%。
(二)已立项建设的硕士专业学位点原则上应申报。
(三)未列入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的其它学科,只要符合《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的要求,也可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通过组织专人学习相关文件(附件1和附件2),熟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填写数据要如实反映申报硕士专业授权点的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二)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现有基础和建设情况,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入挖掘特色,突显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不可替代性。
(三)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需填写《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四)各二级学院在填写材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相关要求填写。
(五)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的二级学院视为自动放弃。
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二级学院申报
各二级学院根据新增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提出新增学位授权点的申请。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认真开展评议,评议结果与《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含支撑材料)由二级学院于2017年4月21日前提交至学校申硕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705室)。简况表的纸质版(一份)须负责人签章,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njsyssb163.com。
(二)学校申报
申请材料经校内外专家初审后,再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上报四川省学位办。
联系人:夏冬梅
联系电话:13398102811
申硕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行政楼705室
附件1:《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
附件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附件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申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pdf
附件2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pdf
附件3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