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教育部8月中旬开始进行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15]1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专利技术实施和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请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对优秀成果进行推荐,并将纸质文本于8月1日报送至科技处,联系人:周琼,电话:18090305511。
科技处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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