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已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http://www.nsfc.gov.cn/),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学院、部门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一些调整,请注意。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下载和查询。
2.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项目申报负责人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陈志军:13890544201),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6年1月1日—201*年12月30日,研究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2014年项目指南中规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年,面上项目4年,重点项目5年,具体参照2015年项目指南)。
4.申报经费参照《指南》所列资助强度,资助经费分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不能超项;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5.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6.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一致。
7.申报书提交时间:
教师提交正式申请书(2份纸质+电子文件);电子申请书发至sfkyc163.com或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发送至科技处陈志军老师处。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0日。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2343373或13890544201(陈志军)。
科技处
201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