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科学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3-07-04   字体:【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校内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老师做好申报前期准备,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务必于2013年7月11号之前交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科技处邮箱:sfkyc163.com

科技处

2013.7.4

附件:

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

川教研函〔2013〕01号

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经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即日公开发布。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师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培训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以促进教师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推进教师队伍建设。

二、课题申报内容与范围

本年度课题围绕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理论与实践、教师教育、教师培训等方面问题,涵盖了培训模式、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培训管理、培训评价等方面的研究课题。

三、选题要求

选题应主要以指南为依据。指南是课题研究的范围而不是具体题目。指南所列出的申报项目,是对课题研究的领域、申报的范围和方向的提示,申请人在申报课题时应重点参照,可以直接选用本指南中明确列出的课题,也可以将相关课题进一步分解细化,设立针对性更强的具体课题,还可以在本课题指南所规定的范围之外,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相应的课题名称和课题内容。重点课题的申报只能限于指南列出的内容,不能自行拟定。

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相同选题的课题。课题实行信誉管理制度,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研究。

四、课题申报的资格

课题申报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申报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项及两项以上本人任课题负责人的任何同级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课题,重点课题鼓励多个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五、课题经费资助和结题要求

重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1-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课题资助0.3-0.5万元;自筹课题的经费自筹。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要求在2-3年完成(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2篇论文或出版专著1部),一般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或公开发表2篇论文)。课题研究成果要贴近实际,有所创新。

六、报送材料

课题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请各单位统一报送,恕不接受个人报送。各单位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装订成册。提供配套的电子版,要确保电子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内容的一致性。《课题指南》和《课题申报书》可在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网页下载。

七、受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15日截止。请申报单位务必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寄送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成都师范学院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培训中心研究部,邮政编码:611130,联系人:徐鹏鹏;电子文档请发至电子邮箱:33571577qq.com;联系电话:028-66054261。

附件1: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

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

2013年6月20日

申报书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_img/UploadFiles/20137438084.doc

申报指南: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_img/UploadFiles/2013743455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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