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就业”和“考试”两个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链接
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申报公告(含选题指南等)
链接网址: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16258870229253
二、选题指南
1.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简称:就业研究专项),可以从指南中选题,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也可以自拟选题,但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
2.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简称:考试研究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重点项目的相应条目有括号标注,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三、资助额度
1.就业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教育部青年每项资助5万元。
2.考试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规办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报条件
1.就业研究专项申请教育部重点,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2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20日后出生)。
2.考试研究专项申请教育部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同年度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专项。
五、申报要求及结题条件
1.上述2个专项,不限项申报。
2.就业研究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其中研究年限为2年的应用研究,要求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编发、采纳;研究期限为2年的基础理论研究,需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A&HCI)论文。
3.考试研究专项的研究年限为2—3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1—2篇决策咨询报告,以及与资助金额相匹配的一定数量和级别的学术期刊论文或学术著作。决策咨询报告要求同上。
六、网络申报
1.申请人通过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申报(项目负责人自行注册,注册后需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申报系统于5月21日至6月20日17时开放(因学校要审核,请申请者在6月18日前提交申报申报系统)。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请申请者在带水印的《申请书》“七、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本意见,需该学校校印)用计算机填写完整,其意见如下:
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八、省级规划办审核意见”(本意见上传版本不需盖印),填写如下:
我办同意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意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课题将进行资格审查。专家采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2.如果省教育规划办有其他要求,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项,请查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申报公告》。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2343373
邮箱:sfkyc@163.com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