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郑文兵   点击数:   日期:2024-07-04   字体:【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知链接网址

1.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

链接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4/0701/c431030-40268362.html

2.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链接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e2d0466019072afa65e0295

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5—3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3.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 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6家单位。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反响。

四、课题材料(所有附件均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

1.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①申请书7份;②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2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2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5)。

2. 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7份;②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2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2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2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

3. 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①申请书7份;②学术著作7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7份。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须出具试点出版机构同意申报意见

有关要求

1. 注意事项:①申请人填报申报成果字数和最终成果字数时,请以字数为统计单位而非字符数; ②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要求提交的查重报告,纸质查重报告可只提交数据页(简版),电子版查重报告须提交全文查重版; ③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凡在申请书中有出版社出具推荐意见的,务必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2. 时间要求: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82日,逾期不予受理。

3. 材料报送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需发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邮箱:sfkyc@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行政楼B305室。

4.《申请》中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按以下内容,计算机填写在申报书对应栏):

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5《申请书》“六、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按以下内容,计算机填写在申报书对应栏)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属实,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查阅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申报通知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19882141655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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