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链接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ywky.edu.cn/article.html?id=351
二、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链接附件《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项目名称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7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拟资助经费为6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一3年;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1一2年。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管理办法链接https://ywky.edu.cn/article.html?id=337)。能够组织开展研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 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提供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有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的经历。
3. 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申报2个项目。
4. 在研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申请结项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四、报送要求
1. 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全部通过“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进行申报。
2. 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财务、科技处、单位盖章齐全),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3. 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6年8月3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申报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科技处邮箱sfkyc@163.com备案。
五、其他要求
1.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2. 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未尽事项,请查阅链接通知。
科技处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