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份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验收工作中,我们发现,新疆某高校吕雁琴主持完成的《新疆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研究》(11BJY032),湖北某高校谢获宝主持完成的《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改革研究》(10BGL067),山东某高校姜涌主持完成的《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分配正义研究》(10BZX016),山东某高校于晓艺主持完成的《转型时期的司法公正——一种法律现实主义的考察》(08CFX001),最终成果均存在较多学术不规范问题。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终止这4个项目,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请各级管理单位和项目承担者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立良好学风,恪守学术规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好国家社科基金声誉。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