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可向四川省人事厅申报科技资助经费
来源:科学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08-04-29   字体:【

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在5月30日向省人事厅申报,申报成功的将获得经费资助。 据介绍,凡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的留学回国人员都可申报。根据规定,申报人员的申报项目应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记者 李影)

来源:新华网.四川频道

版权所有:内江师范学院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邮编:641100  邮箱:sf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