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申报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陈志军   点击数:   日期:2018-07-05   字体:【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申报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结项要求

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1.5万元)。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一经获准立项,请务必严格按照计划时间执行,研究过程中一律不得申请延期。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课题申请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的课题申请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且申请人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

4.在研(2018年7月15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任何一类项目。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中止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使用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核方式。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118.123.249.130)进行申报。

申报人申报流程: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②进入年度项目申报→③阅读申请书上传说明→④下载申请书→⑤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必须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规划办)→⑥上传申请书、上传活页论证(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重传活页论证”上传)→⑦打印申请书(不打印活页)→⑧在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在申请书成功上传后自动弹出,也可在管理系统“年度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

、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提示填写。(本次申报纸质材料不需要报送活页)

、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8年713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统一报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科研项目管理科(行政楼1004室)。

联系人: 李茂蛟

联系电话:15708327174

附件:1.关于开展“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 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3. 关于申报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

4.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申报“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doc关于申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doc关于申报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doc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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