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法学会2019年度法治实践创新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郑文兵   点击数:   日期:2019-04-18   字体:【

校内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法学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法治实践创新专项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老师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说明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

1.课题设置。四川省法学会2019年度法治实践创新专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其中“自选课题”是参照中国法学会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设置办法,今年首次引入的课题类别。“自选课题”由省法学会统一批准立项、先行自筹课题经费实施,按期结项且成果鉴定为“优秀”的,省法学会按“一般课题”经费标准予以后期经费资助。

2.课题经费。2019年法治实践创新专项课题设重大课题1个,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设重点课题2个,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设一般课题13个,每个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设自选课题3—6个,待结项成果鉴定为“优秀”后,一次性予以后期经费资助每个课题5万元。

3. 课题负责人(批准立项后为课题主持人)应符合《四川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的课题申请人的申报条件。

4.经省法学会批准正式立项的,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课题验收结题。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者(按照申报书填表说明有关要求认真填写)请于4月22日前,将申报书、申报表电子版先行发送至学校科技与学科建设处sfkyc@163.com邮箱。经内江市法学会审查同意后,按照通知要求由内江市法学会统一报送。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2343373

附件:

1.学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法治实践创新专项课题的通知(网站链接,含申报书、申报表、指南等)

2.四川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四川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x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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