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决定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课题分A、B两类,其中,A类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设立,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B类由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设立,两类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具体负责。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知链接网址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链接网址:https://www.sinoss.net/c/2023-06-12/633386.shtml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见通知链接),A类专项课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100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经费由山东省财政和中国孔子基金会资助,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进行统筹管理。
三、申报对象和限制条件
1.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
(6)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和成果。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要求
1.课题申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进行。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主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平台”(http://keti.chinakongzi.org)(以下简称“申报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平台为准。
2.2023年6月15日起,申报平台开放账号注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才能注册机构账号,登记相关信息,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课题申请人在机构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提交申报材料;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申报材料无误后,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分别上传签字盖章的PDF版本《申请书》(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及附件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80M)。
3.课题申报于2023年6月25日开始,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人应同时填写《申请书》A表、B表,特别是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推荐项目只需在系统填报提交,本阶段不需打印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后,再按要求报送。
未尽事项,请查阅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申报通知和常见问题答疑等。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2343373,19882141655
邮箱:sfkyc@163.com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