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链接网址
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链接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9668616018a25e3d60500fa
二、资助对象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先期没有获得相关资助、研究任务基本完成、尚未公开出版、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较高的学术研究成果,同时资助一批有一定价值的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资料汇编等。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5万元。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经评审可立为一般项目。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
四、研究周期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后期资助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最终成果须由省社科工作办组织鉴定后,合格者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申报条件
1.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
3.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项后期资助项目。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译著、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软件、音像电子制品、自然科学普及读物等形式成果;
(2)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或虽满3年但未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增删、修改内容篇幅未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3)成果与申请人申报的202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期成果相同或相近的;
(4)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
(5)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六、申报办法
后期资助项目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线上申报。申请人和初级审核单位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和审核。初级审核单位务必选择申请人工作单位(内江师范学院),线上申报要以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为准。
2.提交材料。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书稿5份,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概要5份,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4)成果查重报告1份;
(5)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
上述材料中,申请书电子版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其他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技与学科建设处邮箱sfkyc@163.com,邮件主题标注“姓名+2023年度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字样。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
3.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省社科规划办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
七、注意事项
1.项目管理系统于2023年9月1日9时至9月5日17时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因学校需形式审查,请申请者在2023年9月5日15点前提交申报系统。
2. 纸质材料报送
请申请者在2023年9月7日下午15:30前,按上述“申报办法”中提交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行政楼B305房间。
3.务必系统下载《申报书》,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后上传,上传前请申请人在《申请书》“四、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栏,按以下内容,计算机填写:
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申请书填报成果与申请人申报的2023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预期成果无相同或相近;本单位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未尽事宜,请查阅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项目申报通知和申报流程。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2343373,19882141655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