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郑文兵   点击数:   日期:2021-09-13   字体:【

校内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申报通知及要求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含各项目类别申报指南)

链接网址:http://kjt.sc.gov.cn/kjt/gstz/2021/9/10/ae734d3f67bd4dbaab93eb55370a1369.shtml

二、申报通知部分事项说明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且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2年度项目限1项。(因此,申报2022年重点研发项目批次的教师,本次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含形式审查未通过者)。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校内教师作为企业兼职人员,可以企业为依托单位从企业申报。)

3、承担有项目执行期在2020年9月30日前到期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牵头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在9月30日前,校内在研、未完成项目结项验收的项目主持教师,省科技管理系统应该没有开通申报权限)。

4、项目组成员有外单位人员的,均视为多家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的须附“联合申报xxx项目协议”或者是“xxx产学研合作协议”,根据项目类型选择相应的合作协议类型。同时,合作协议(加盖公章,鲜章,不能为复印件扫描),并扫描在线上传。否则,容易造成项目形式审查不通过。

三、校内有关申报要求

1、项目网上申报:按省科技厅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意用户注册并查看系统右下角“用户注册指南”)上传、并提交系统。

2、项目预审与推荐

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校拟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专家评审与咨询。

(1)截止日期:请项目申报者在2021年9月29日下午下班前,限项项目,如超项,逾期将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技与学科建设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10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fkyc@163.com邮箱(请项目申报者一定要发送电子版)。

(3)限项推荐:学校将根据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类型,对限项申报项目类型进行评审推荐。

3、项目终审与上报

(1)截止时间:上述项目申报系统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8时(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建议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提前提交系统,以便形式审查和防止时间截点的网络拥堵。

(2)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

4、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查看四川省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与项目指南要求(指南含项目限项数与申报者条件等有关要求,请申报者认真阅读)

联系人:郑文兵, 联系电话:2343373、19882141655

邮箱:sfkyc@163.com

附件:2022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等申报指南.doc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9月13日

版权所有:内江师范学院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邮编:641100  邮箱:sf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