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学校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12:00时,逾期不予推荐。(建议提前1-2天完成申报书上传,以便学校进行形式审查等工作)
2、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账号(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没有账号的老师请将:姓名、职称、邮箱、所属二级学院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手机19882141655,QQ(408776086)发送给联系人。学校将及时开通申报账号,请申报者进入提供的邮箱激活,完善资料。
4、申请人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类别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注意: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5、申请者请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请参见国家自然基金网-申请指南栏目),注意《指南》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
6、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附注:
(1)填报申请书时,应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尤其是填报项目组成人员时,必须与相关人员确认并获得同意后方可填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项目申请人承担。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科研不端行为处理。
(3)注意限项申报要求。
(4)《中级职称申报国基的同行专家推荐信》,二份推荐内容不得重复。
(5)请项目申报人,申报项目前,进入系统完善、修改个人资料(职称、成果、进修等有关信息,注意一般以时间倒序排序)
二、应退结余资金
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关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20〕87号)的要求,认真梳理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将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7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1、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指南》拟于2021年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项目申请人,自行查阅。
3、请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提高项目申请书质量,申报书质量较差,内容不充实项目,将不予推荐。
4、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联系人:郑文兵, 联系电话:0832-2343373,19882141655,
QQ:408776086, 邮箱:sfkyc@163.com
附: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链接)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