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2021年国家社科青年项目,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课题组成员不需要在申报书中列出)。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四、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通知附件3)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间接经费一般为30%)。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七、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八、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材料初审:2021年2月22日下午17:00前,请各二级学院将国家社科项目《申报书》、《活页》纸质1份(可以A4纸打印)、申报汇总表(压缩包附件10)材料报送科技与学科建设处1001室,对应《申报书》、《活页》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sfkyc@163.com邮箱,学校将对申报书进行审阅检查。
(2)材料终稿:2021年2月26日下午17:00前,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将项目申报材料报(按材料报送要求: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汇报表、审查表)送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因四川省社科规划办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请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
(二)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核定终稿)。纸质材料《申请书》、《活页》分别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需报送各6份,其中:5份:(须有一份原件)以1夹9方式(参见省社科办网站);1份:单独放置(标注“预审”),交由省规划办进行预评审。2021年2月26日下午17:00前,报送科学处1001室。
注: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附件(压缩包附件9)形式审查,避免出现形式错误,形式审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电子材料。《申请书》、《活页》电子版(word文档)和《申请书》、《活页》纸质版的信息务必保持一致,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按照申报人姓名建文件夹,文件夹内含《申报书》和《活页》,其中,《申请书》电子版请以“学科+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电子版请以“负责人姓名命名”。《申请书》+《活页》电子材料请于2021年2月26日发送至sfkyc@163.com邮箱。
九、其他要求
(1)《申请书》中“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根据自身情况,先行拟定在申报书中,如: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1年2月26日”。
(2)《申请书》中“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1年3月16日”。
十、注意事项。《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写错误(例如:填写二级学科,学科名称书写不规范,同时填写多个学科,申报材料中所填学科前后不一致等情况),申报材料中“项目类别”填写不一致,《活页》漏填课题名称等,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2343373,19882141655
QQ:408776086; 邮箱:sfkyc@163.com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科办网站链接,请从网站下载,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数据代码表)
2.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社科规划办网站链接)
3.内江师范学院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材料包(共10个附件,请从校内公告下载或者通过学院获取)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