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郑文兵   点击数:   日期:2020-11-19   字体:【

校内各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于11月18日发布了《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结合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请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与时间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0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投标人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书》2份(其中1份我办存档)和电子版《投标书》1份。请申报者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投标书》纸质版2份报送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同时将《投标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和投标材料汇总表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sfkyc@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2.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0年11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3.《投标书》

“表14.责任单位审核意见”,请按照以下填写: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表15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按照以下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属实;责任单位承诺属实、能予落实;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担保;对课题研究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19882141655

请投标者认真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本项目招标公告和四川省社科规划办的有关要求。

附件:

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含投标书、指南、汇总表以及申报手册等)

2.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11月19日

版权所有:内江师范学院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邮编:641100  邮箱:sf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