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郑文兵   点击数:   日期:2020-04-14   字体:【

校内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

一、实施方式

中国法学会对年度招标课题的实施方式进行改革。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进行,公布课题指南,申请人确定选题后即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申请。于2020531日前提出申请意向,831日前提交完整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专著、论文。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根据专家评分、结合选题价值,分别作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基础研究重点激励项目、西部扶持项目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同时设立部分自选课题,经费自筹。

二、申请方式

1.课题申请人下载并填写《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意向表》《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评审活页》。申请者,请在:

2020年5月28日前,将申请意向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fkyc@163.com邮箱,邮件名称为“申请意向:姓名+学科+课题名称”。

2020年8月26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评审活页、研究成果各4份,报送科技与学科建设处1001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版发送sfkyc@163.com邮箱。

2.评审采取匿名评审,在研究成果和评审活页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申请人个人信息的文字,如所发表论文的名称、刊物,否则将作为不合格申请处理。

3.为了方便申请人申报,申请时暂不需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经评审拟立项的,由拟立项课题的申请人按照我会的要求,提供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联系人:郑文兵,联系电话:19882141655

附件:中国法学会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含申报指南等)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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