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按照《 内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理“十三五”期间市级科技项目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市级科技项目包括市级科技孵化和成果转化项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十三五”期间(2016年至今)给予立项资金支持的项目(2016-2019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015-2019市级科技孵化和成果转化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十三五”期间市级科技项目情况表。
(二)以县(市、区)科技部门为单位,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汇总表。
(三)请县(市、区)科技部门在3月1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相关资料纸质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科技局计划高新科。
联系人:陈党生
有关表格将发给项目负责人。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