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关于开展2020年民政部部级课题(专项业务类)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20-02-29   字体:【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20年民政部部级课题(专项业务类)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

申报者可围绕以下选题,结合当前我国民政工作实际以及自身研究专长,提出立项申请。

选题1:个体制、合伙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的过渡政策研究

选题2: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功能作用研究

选题3:地名审批的法律性质和程序研究

选题4:新时代殡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选题5:残疾人国家监护研究

二、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须遵守民政部科研课题管理要求,紧扣主题,摸清现状,解剖问题,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须观点明确、结构清晰、内容详实、行文流畅,要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要求。

2.报告正文部分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课题报告应有案例、实证、调研数据分析,或者有国内外经验剖析,内容不少于总报告字数的1/4。课题报告中涉及的概念、理论、背景、研究框架等请用简略和概述方式撰写,原则上不超过1千字。课题报告中基于数据研究、模型研究的结论和描述需用通俗易懂方式表达,建议把数据研究、模型推导过程等作为附件。课题报告必须有不少于3千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3.课题组需在2020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3份,格式参见附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最终研究成果报送民政部。民政部将组织独立评审委员会对课题报告进行评审,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

4.研究成果由民政部和作者共同所有,民政部享有课题成果发表、发行、改编、汇编等相关著作权利。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负责。如公开发表或发布的,应注明为“2020年民政部部级课题研究成果”。

5.课题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课题报告写作要求》(链接网址,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截止时间:根据民政部的申报要求,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民政部部级课题申报书》(网络链接,附件1)一式5份,申报电子邮件的主题及附件标题请规范填写申报者姓名、具体题目及所在单位信息,示例:“王某某:××××××××××研究(内江师范学院)”

联系人:郑文兵 联系电话:2343373,19882141655 电子邮箱:sfkyc@163.com

附件:2020年民政部部级课题(专项业务类)申报指南(网址链接)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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