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犯罪防控研究中心201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校内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老师做好申报前期准备,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务必于2013年4月16日前交学校科技处陈志军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
2013年3月4日
附件:
关于申报2013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犯罪防控研究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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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5 阅读:2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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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已经本“中心”学术委员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即日在全省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犯罪防控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研究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理论成果的创新性、战略性和实用性。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项围绕时事热点和中心长远特色发展的需要确立了几个主要研究方向作为选题指南,申报者可在此选题项下自拟具体题目。离开本指南自选题目研究立项比率不超过总立项数的20%。
二、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见本公告附加)请从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网站下载(网址:www.fzfk.com)。本公告及有关材料同时在网站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和下载。
三、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计划指标。省社科联和教育厅社科项目研究(含承担有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的其他研究中心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原则上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四、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项目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若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获准立项项目,三年内将不得申报本中心课题,并将项目申报者不良信息报四川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备案。
五、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2013年2月22日起至2013年4月22日止(以邮戳为准)。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每项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申请书电子稿(电子邮件发送)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单位通信地址)报送受理单位(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通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邮政编码:621010,联系人:廖天虎老师,电话:(0816)6089626,E—mail:scfzfk163.com。传真:(0816)6089626。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2013年申报选题指南.doc
附件2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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