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已向社会公布了2013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学院、部门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一些调整,请注意。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下载和查询。
2.申请书必须使用2013年新版本,请从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解压缩后有多个文件,电子申请书“NSFCProposal”必须与其它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运行和“检查保护”,并注意查看“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
3.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2013年新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4年1月1日—201*年12月30日,研究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年,面上项目4年,重点项目5年)。
4.经费申报参照上一年平均资助强度和指南要求,预算要合理,根据有关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填写;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不能超项;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5.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6.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一致(电子申请书每次修改后要进行“检查保护”,再保存、打印)。
7.申报书提交时间:
教师提交正式申请书(2份纸质+电子文件);电子申请书发至sfkyc163.com或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发送至科技处陈志军老师处(只要发送Word文件,文件名改为“申请人姓名”+“定稿时间”,如“张三20130308”)。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0日。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2343373或18683227028(陈志军)。
科技处
2013.1.3
附件:
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