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来源:科学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2-03-30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2年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第十五次社科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内容请查阅附件):

一、评奖的范围

我省第十五次社科评奖成果申报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

二、材料要求:

申报评奖的成果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论文类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此次申报暂不缴纳评审费。

三、申报时间:

属于二级学院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交给各二级学院的科研秘书,同时需要交《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的电子文档,二级学院汇总后填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并将《申报评审表》和《申报登记表》电子文档发科技处;部门行政人员的申报材料请直接交科技处。以上电子文档统一通过办公自动化发科技处周琼老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3日。联系人:周琼,电话:2343373,18683201563。

请各部门及社科联会员积极申报。

科技处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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