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部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来源:科学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1-05-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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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精神,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一)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二)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1〕1号)。

相关链接: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1/05/1305514125661199.htm

三、推荐截止时间

报奖需提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请申报人在5月30日前联系科技处(联系电话:2340245,,2343373),请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四、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和科技成果登记费(成果登记费=项目的完成人人数×35元/人)。

科技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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