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1-03-15   字体:【

学校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11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等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校内各有关单位组织老师积极申报,现将各类项目申报的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1、教育部2011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具体申报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一)。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具体申报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二。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具体申报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三)。教育部各类项目的详细申报要求请直接登录: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2557/index.html查询

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材料务必于2011年4月3前(如省教育厅提交材料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报学校科研处,以便我们汇总上报。

科研处

2011.3.15

附件一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1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3月1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2011年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2011年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于3月25日前登录申T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58809876。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1sinoss.net。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4月21日前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请来电或登录社科网查阅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白晓,徐昊,联系电话:010-58802707,58801803;传真:010-58803011,58809876;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邮寄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规划处联系人:段洪波

联系电话:010-66096625,66097563

电子信箱:dhbmoe.edu.cn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二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2009年起,每年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现将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

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3.自筹经费类课题,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助额度不低于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4.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3月10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2011年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2011年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于3月15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58809876。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1sinoss.net。

5.专项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表)1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

6.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申报一览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评审书》(A表1份,B表5份),于4月21日前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基础理论研究处,邮政编码:100080。联系人:王非,010-62515099,电子信箱:ktsbmoe.edu.cn。

四、申报相关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相关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各单位邮寄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申报材料作废。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或咨询报告、教学课件、音像软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附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

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一、一类课题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众化及其经验研究

2.划清“四个重大理论界限”与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

3.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研究

4. 提升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研究

5.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党组织研究

6.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

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建设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

8. 国际化视野下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研究

9. 社会思潮与意识形态安全研究

10.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社会发展研究

二、二类课题

1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在逻辑研究

1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多重研究视角

13.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关系研究

14.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科学内涵研究

15.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基本原理研究

16.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基本形态研究

17.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典型案例研究

18.针对不同地域特点和不同群体特点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规律研究

19.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理论贡献研究

20.依托党的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

21.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的语言艺术研究

22.唯物史观的当代价值研究

23.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研究

24.科学发展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研究

25.中国模式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中国化研究

2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研究

27.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

28.创先争优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研究

29.交叉学科视野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研究

30.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研究

31.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队伍培养和建设研究

32.大学生信仰问题研究

33.高校师生马克思主义信仰问题研究

34.当代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接受状况及规律研究

3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研究

36.用中国共产党党史教育青年学生相关问题研究

37.社会思潮对大学生的思想影响研究

38.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引领当代社会思潮研究

39.舆情信息工作规律性问题研究

40.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引导社会舆论研究

41.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及宣传思想阵地建设规律性问题研究

4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校园文化建设研究

43.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教学机制建设研究

44.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宣传多媒体课件设计和音像作品制作研究

45.高校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绩效评估体系研究

附件三: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l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1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设立一般项目22项左右,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3月10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2011年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2011年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于3月25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58809876。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1sinoss.net。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申报一览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4月21日前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院中国工程院政策研究室咨询工作处,邮编100088。请来电或登录社科网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玮,联系电话:010-59300333,传真:010-59300245,电子信箱:Lwcae.cn。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寄送《申请评审书》。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1.创新与实践导向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

2.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科技人才问题研究

3.工程教育中设计环节的研究

4.新形势下工程类专业改造研究

5.工程科技人才继续教育问题研究

指南说明:

1.请按照上述5个方向申请,题目可自拟,最终中标约22项,每项资助7~9万元;

2.一般项目定位是全面均衡布局,瞄准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基础性、现实性、热点问题,鼓励研究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开展科学的、实证的、创新性研究;

3.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鼓励跨行业、跨部门、跨专业以及跨学科联合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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