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0年度学校各类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已立项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均应报送年度进展报告,表格请直接登录相关网站下载(省教育厅项目及院级项目请在学校科研处网页上下载)。凡2008年度以前立项的各类项目现均已到结题时间,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关于结题的相关要求,认真报送相关材料。省教育厅项目及院级项目结题项目同时需附上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报告、立项文件及发表论文复印件(结题材料均需一式三份)。其他项目结题材料按照该类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2、年度进展报告及结题材料务必于2010年12月30日前交学校科研处。
3、凡属2010年应结题但因各种原因尚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均需做出书面说明。对于延期结题一年以上且2010年底仍不能结题的项目,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同时,学校决定从2010年起对于延期结题一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做出暂缓经费报销及暂缓受理其2011年度对其他项目的申报。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