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学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0-04-22   字体:【

学校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校内各有关单位组织老师积极申报,现将各类项目申报的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1、教育部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具体申报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2、教育部2010年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二。请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com)”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shekzx.moe.edu.cn),下载《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要求认真填写。

3、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方式。请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具体申报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三)

4、教育部2010年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四。

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材料务必于2010年5月11前报学校科研处,以便我们汇总上报。

科研处

2010.4.21

附件一:

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0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为支持西部与边疆地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与边疆地区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2010年度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4月12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2009年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2009年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于4月23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58801803。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401381、13366401382,电子信箱:xmsb2010sinoss.net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8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6月4日前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新主楼A区205室,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请来电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白晓,联系电话:010-58802707,58802730,传真:010-58803011,58801803,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社科司规划处联系人:段洪波

联系电话:010-66096625,66097563

电子信箱:dhbmoe.edu.cn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二:

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今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相关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进行选题申报。

4.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

5.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7.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提高申报质量。

2.学校社科(科研)处组织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com)”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shekzx.moe.edu.cn),下载《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要求认真填写。

3.学校社科(科研)处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

4.申报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6份(1份原件),A4纸印制,单独装订。

(2)《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样表在上述网址下载)1份并加盖公章。

(3)用word录入的《申请评审书》(文件标题统一为所在大学名称加申请者姓名,即“XX大学XXX”)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ktsbmoe.edu.cn,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校申报材料”。

5.申报截止日期及地点: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袋盖章密封,于5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或派专人)提交该中心基础理论研究处,过期不予受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基础理论研究处。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人:郝清杰,010-62515099;曹智伟,62514701。

邮 箱:ktsbmoe.edu.cn

四、成果要求

1.一类课题要求:2010年底,课题组须提交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报组织实施单位。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和咨询报告、音像软件。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大众化特点,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2.二类课题要求:2010年底,课题组提交1—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报组织实施单位。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课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大众化特点和推广价值,能够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

附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三

教社科司函[2010] 71号

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经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研究决定,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采用委托和招标方式,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0年度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项目设立:(1)重大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40万元;(2)重点项目3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3)一般项目2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报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方式。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2.学校科研(社科、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学者联合攻关、积极申报,并认真审核本校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并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一览表》,并将《申请评审书》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于2010年5月28日前发送至yjLcae.cn,邮件标题栏注明“××大学/××机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件各1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中国工程院政策研究室咨询工作处(邮编:100088),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延建林:010-59300040;13311327645;yjLcae.cn

刘 玮:010-59300333;13810328437; Lwcae.cn

传 真:010-59300245;59300040

附件: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一览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四:

教社科司函[2010]62号

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研究,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提高教师整体科研水平和教学能力,今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三类: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门课”(全程教学片),每个项目原则上资助经费8万元;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教案”(全程),每个项目原则上资助经费5万元;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多媒体课件”(全程),每个项目原则上资助经费4万元。

本项目所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为本科层次四门课、专科层次两门课。研究时限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和各高校组织本地本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要求,建立研究团队,集体进行整门课程申报,也鼓励个人进行申报。研究团队要标明申请者、主要成员及团队分工职责。

2.申请者必须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地方高校及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省级教育工作部门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每门课程的每一类别限报三个项目,各直属高校每门课程的每一类别限报一个项目。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线”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申报表格

(1)申请者要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上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打印《申请评审书》1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B表部分(即《申请评审书》4-9页)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

(2)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打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2.申报成果

本次项目申报成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各地各校学生特点,综合体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理念、基本理论、教学经验、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并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各类申报项目要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教材为基本遵循,突出教学重点和针对性。

课题申请者须提交所申报课题初期成果,否则不予批准立项。

(1)“精彩教案”(全程)类别课题申请者(具体要求见附件3),须提交初稿5份,并提交电子版(刻录成光盘)。

(2)“精彩多媒体课件”(全程)、“精彩一门课”(全程教学片)类别课题申请者(具体要求见附件4、5、6),须各提交5套成片。

申请材料纸质件统一用A4纸印制,成片用光盘刻录,请自留底稿和母盘,申报材料概不退回。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8月31日前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106房间(邮编:100029)。请来电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进忠,范军;联系电话:010-66097529,010-58581395,13911234663。

四、申报时间

1.7月15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务必登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线”获取登录信息,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2.集中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31日,8月31日24:00关闭网络申报平台。各申报单位要在平台关闭之前向网站提交《申报一览表》。申报详细事宜请及时关注网站提示。有关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线”。联系人:杨纯,范军;联系电话:010-58556623,010-58581395。

五、其它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2.课题申请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2.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一览表

3.教案编制规范和要求

4.“精彩多媒体课件”编制规范和要求

5.“精彩一门课”制作规范和要求

6.网络评审申报材料技术要求

所有附件请参见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信息。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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